衡阳县人民检察院
关于国有不动产权属的公示
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部署要求,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、安全完整,依据《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》(湘政办函〔2023〕67号)、《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》(湘管发〔2024〕26号)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全省法院、检察院、省直司法(监狱、戒毒)系统,可以确认权属、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,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,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。
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,加强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民主监督,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:
1.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坐落于衡阳县西渡镇培元路,资产面积为7991.86㎡,使用单位及权利归属均为衡阳县人民检察院。
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9日(10个工作日)。
如有单位、企业及个人对本公示权属备案登记的土地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交至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单位、企业、个人如有异议的,单位、企业加盖公章,个人有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,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邮编。
受理举报时间: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9日
本院受理举报人员:刘来生
联系电话:0734-6833006
邮箱:441185520@qq.com
衡阳县人民检察院
2024年10月9日
三审:彭盛辉
二审:邬斌
编辑:胡小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