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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衡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国有不动产权属的公示
    时间:2024-10-09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 | |

    衡阳县人民检察院

    关于国有不动产权属的公示

   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部署要求,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、安全完整,依据《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》(湘政办函〔2023〕67号)、《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》(湘管发〔2024〕26号)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全省法院、检察院、省直司法(监狱、戒毒)系统,可以确认权属、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,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,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。

    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,加强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民主监督,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:

    1.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坐落于衡阳县西渡镇培元路,资产面积为7991.86使用单位及权利归属均为衡阳县人民检察院。

    公示期为2024年109日至2024年10月19日(10个工作日)。

    如有单位、企业及个人对本公示权属备案登记的土地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交至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单位、企业、个人如有异议的,单位、企业加盖公章,个人有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,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邮编。

    受理举报时间:2024年109日至2024年10月19

    本院受理举报人员:刘来生

    联系电话:0734-6833006

    邮箱:441185520@qq.com

    衡阳县人民检察院

    2024年109

    三审:彭盛辉

    二审:邬斌

    编辑:胡小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