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李建国同志的免职通知
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《关于李建国同志的免职通知》(蒸常发〔2024〕24号),2024年12月20日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:
免去李建国的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衡阳县人民检察院
2024年12月20日
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