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任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根据中共衡阳县委《关于转发任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》(蒸委干〔2024〕25号),接衡组干〔2024〕12号文件,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:
任培同志任县人民检察官党组书记(分管日常工作);
彭盛辉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;
彭盛辉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。
特此通知。
衡阳县人民检察院
2024年4月11日
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